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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	  		第11节  (第1/2页)
    那鱼汤是把鲜鱼改花刀用油煎一下,搭配些姜丝、白罗卜丝加水煮沸后,最后再撒上香菜和小葱。    端上桌来,黄灿灿的姜丝、白花花的鱼肉上面缀着绿翠翠的香菜和小葱。汤色奶白,真是赏心悦目。    再亲口一尝,鱼肉鲜嫩,汤水鲜美。    这九皇子作为一名京城资深吃货,在谭家过得竟有些乐不思京城了。    他私下里与李瑾道:“我堂堂一个皇子,吃的还不如一个乡下小子。这些时鲜,我在宫里竟是没吃过的。”    李瑾心道:宫里的御厨怎敢做这些时鲜菜品?    一旦你们大冬天的要吃春椿炒鸡蛋,厨子做不出来岂不是要掉脑袋的事情?    这话李瑾可不敢明说。    只得劝他:“这里毕竟是江南,四季和暖,菜蔬一年四季都种。到了北方,这菜早冻死了。”    九皇子也知道不可能,原本宫里也还有暖房,可惜圣上说不合时令总是不妥,不让种。    他想到此,只能叹口气,下定决心道:“我这一回要使劲吃,把后几年的也吃回来。”    李瑾瞅瞅九皇子那短短半月就补回来的胖身子,还多了一层的胖下巴,    再看他一脸神往的样子,再一次对曾阿翁的站队决策产生质疑。    支持这么一个吃货做圣上,难道是因为他以后必是一个关注民生的好皇帝吗?    毕竟九皇子最上心的就是饭食。    一想到曾阿翁,李瑾心头不禁一黯。    这次随九皇子离京,自己倒是解脱了,曾阿翁那里可要难做了。    本都是口头说定的,大家也心知肚明的亲事,曾阿翁又是一诺千金的人,如今要因为自己蒙尘了。    可是一想到要娶崔四娘,就觉得真是忍不了。    以前不愿意是因为她相貌平平还心思狠毒。这回自己见到了她要死要活地非要嫁的那个模样,李瑾觉得要真娶了崔四娘,自己就要死要活了。    李瑾长到这么大,为人正直善良,虽然有些一根筋,但也不是死心眼。    要是其他事情也罢了,这关系到自己的终身大事,便是让人说他是个小人,他也认了。    九皇子也知道崔李两家这破事,要他说,娶崔四娘也行啊,适合李家目前的情况。    首先,既然要与崔家结盟,这个时候还有什么比姻亲更坚固的呢?    其次,说到貌丑,什么天仙一关灯还不是都一样,又不缺胳膊少腿的。    再说了,崔皇后长得也不怎么样,但不妨碍她掌管六宫。    可见崔家女的治家手段都非常了得。    最后说到心狠。    只有心狠才干得了大事,李瑾如今选择了这条险路,自己却是个内心方正的老实人,找个心狠的,才能互补。    何况,那张数也是实在没有口德,才把崔四娘得罪狠了。    九皇子不是没说过没劝过,可惜李瑾就是个一根筋,非得认为别的不说,那样心狠可谓是蛇蝎妇人了。    妇容妇德具无,是什么好人?    九皇子心道:便是你千不愿万不愿,你那曾阿翁李太傅可是个老狐狸,再明白不过这道理。    这崔四娘非要嫁给他,逃过初一逃不过十五。    李太傅如今肯让李瑾离开京城,不过是为了拿这个事情与崔家讲条件罢了。    其实不管李瑾在不在,家里该给他定亲结亲都不碍的。    父母之命媒妁之言,这与结亲的人愿不愿意实在是没什么关系的。    想这些坏用膳的心情,九皇子马上就讨论起谭家的伙食来,好吃的总是让人心情好的。    如此慢慢出了正月,到了二月二龙抬头那天。    既然把九皇子和李瑾称作张氏的族亲,于情于理都要请人出来过节才是道理。    于是,九皇子和李瑾在大家云里雾里猜想了好久之后,粉墨登场。    九皇子虽然因为好吃显得有些富态,但长相倒也不差——崔家的长相如果是男人的话,还是不错的。又因为出身皇家,自有一番富贵气度。    李瑾就更不必说了,京城里有名的翩翩公子,玉面郎君。    由于对外宣称是假冒谭雅阿娘的族亲,便只让谭雅与两人相认。    三个人六只眼睛一对,口里都说着场面上的客气话。    这边谭雅道:“两位表兄不必见外,只当在自己家里就好。”    那边九皇子与李瑾也忙回道:“表妹客气,在谭府里住的是非常舒心,我们俩都有宾至如归的感觉。”巴拉巴拉类似的一大堆感激之语。    毕竟是外男,崔氏的意思是要分开用膳才成体统。    可惜谭家娘娘最喜欢儿孙团圆在自己膝下的感觉,好容易大房一家子都回来,只让在大
		
		
		
				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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