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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2节 (第2/3页)
小姐画一套日常起居用的简单妆容,不成问题。 往后一两年里,都是小巧,充当二小姐院里的妆娘角色。 没有什么突出表现,但还是有情份在的。 有时候情份比努力重要。 到时候,万一秋娘又再次心软,念着过去的情份,要了小巧做梳妆陪嫁,自己且不是赔了夫人又折兵? 所以说,这个小巧就是二姑娘院子里埋的那颗雷。 既然有雷,最好在事先就引爆,过了明路,总比入了局才发现要好,否则就得吃哑巴亏。 而且,自己主动送上门去,总显得不那么珍贵,别人不会好好珍惜的。 因此,沈瑾没有直接回答,而是推拉一番: “叶姐姐的意思是,这次比赛,二小姐会坚定地选我吗?” 沈瑾表现出又惊讶又欢喜的模样,还有一点点激动。 “可是,我听说,二小姐院里的小巧,也会画妆的手艺,想跟着当陪嫁呢。” 有些事儿先挑明,总比以后受气要好。 免得将来进了小姐院子,那个小巧故意卖惨,污蔑沈瑾欺负她。 “她是想当,可她那点手艺,哪上得了大台面啊。将来小姐嫁去都城,面见的都是大官人家的夫人,怎么能顶着一副粗糙简妆出门?” 叶果一脸嫌弃她手艺的模样。 “再说了,她心气儿高,一门心思奔着前程去,小姐都怕她去了都城,干出爬床那种事。” 得了叶果这话,沈瑾心中没有了顾虑。 三两口扒拉完碗里的粥,擦干净嘴,便和叶果分别,坚定地往花园走去。 “叶姐姐,我先去后面花园的考试场地,若是我考过了,晚上和姐姐一起去外头馆子里庆祝。” 今天确实是王府里的大日子,给大姑娘选梳妆陪嫁这件事儿办的隆重,人人都出来凑热闹。 才刚从大厨房出来,没走几步就碰见了也往后花园去的脂奴。 “你怎么不穿身好看点的亮堂衣裳?” 脂奴今天换了一身好料子,绸缎做的,颜色也是鲜亮得很,估计宋娘子花了不少钱和心思在这件衣服上。头发也梳得整整齐齐的,挽了个好看的发髻,头上还带了几朵绢花,整个人年轻水嫩,漂亮得很。 隔近了闻,脂奴身上还有一股上等香粉的甜味儿,不用猜都知道,宋娘子打着把其他人都比下去的主意。 基本上,大部分的人都喜欢穿颜色鲜艳的衣服。 沈瑾也喜欢鲜活的颜色,大红色是她的最爱。但今天是挑妆娘、选手艺,不是挑长的好看的通房丫头。 妆娘的地位挺高的,但终究是伺候人的,不是主子。 若是比主子还年轻漂亮、又打扮的显眼突出,怕是不好混,惹得一身腥。 尤其是今儿个的主角,大姑娘春娘可不是个好相与的主,眼里容不得沙子,怎么会喜欢比自己还风头高的丫鬟。 枪打出头鸟,有时候还是低调些好。 但沈瑾这个人情商很高,从来不会当面反驳别人。况且这个事儿跟自己也没什么关系,用不着扫别人的兴,何必做那讨人厌的说教鬼呢。 说了,脂奴也不会领情。 万一反过来怪罪自己,那就得不偿失了。 “你知道的,我一向不喜欢穿这样的衣裳。” 脂奴想了想,觉得也对,平时她就总是穿厚厚的、灰不拉叽的麻布棉袄子。一整个冬天里,就没见着瑾姐穿的鲜亮些。 看着灰扑扑的瑾姐儿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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