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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39节 (第2/2页)
意。 在工地还因为不善言辞被人穿小鞋,差点出事。 不过好在没出事。 这是万幸。 她为沈大哥的前途感到深深的担忧,希望自己能为他做点什么。 她在信中娓娓道来,虽然只是简单的日常,却看上去一波三折,以至于沈霁川的眉头松开了又皱紧,皱紧了又松开。 看完之后心里暖洋洋的。 她竟然为我做了那么多! 这就是夏可晴的目的了。 因为基因型的差异,男人天生就比女人更理性。 但并不是说男人就没有感性的一面。 因为是你的妻子,所以我对你好,对你的家人好。 三观正常的男人也会为此感动。 男人一感动,他的行为就很直接。 打钱,直接打钱。 比如说,夏可晴捏着一张薄薄的汇款单,看着上面一长串的数字,勾起唇角无声地笑了。 沈霁川还是老样子,不太擅长表达。 但不知道是不是错觉,这家伙的字好像进步了不少。 他的字一开始也不丑,大概是职业的缘故,他的字遒劲有力。 但也仅限于此。 只是看到这封信,夏可晴觉得,他的字好看了不少。 笔锋凌厉,字体绝对变好看了。 啧,这人,还知道偷偷背着她练字? 这让夏可晴想起一件事,那时他们还在家,两人蜜月新婚,夫妻之间的事情难免频繁了一点。 好在这个年代已经有小雨衣了。 不用夏可晴主动提,沈霁川就知道用,这很值得表扬。 毕竟她还有两年学业没有完成,在后世,大学生结婚生子好像是很寻常的事情,毕竟都是成年人了。 但在这个年代,除了历史遗留问题导致一些女学生在读的时候已经有家庭孩子了,正常情况下如果怀孕,肯定得休学。 她可不想成为当代大学生中的显眼包。 好在沈霁川自觉,这能加一分。 然后就因为这个“小雨衣”,被沈大哥家的沈旭峰小朋友看见了,以为是气球,非要拿去灌水玩。 沈旭峰本来是怕沈霁川的。 但那是因为距离远,相互之间不了解,况且还有职业滤镜。 现在自家三叔回来了,每天住一起,这种畏惧肯定会伴随着好奇。 人类幼崽是一种很神奇的动物。 如果不是常年挨揍,他们好奇心可强了。 沈旭峰就常常偷偷跑自家三叔房里来,来的次数多了就发现,三叔没有那么可怕。 所以他还对自家三叔屋里的东西感兴趣。 然后看到了“小雨衣”。 无奈之下,沈霁川只能告诉他,必须先把作业写好了才能玩。 沈旭峰过完年九岁了。已经上小学了。 有寒假作业的。 小男孩还是有些怕自家三叔,只能乖乖去写作业了。 但他胆子大了很多,沈霁川辅导他写作业的时候,他还嫌自家三叔字写的丑,力气也太大了,把他作业本都划破了。 夏可晴回忆了一下,她记得沈霁川当时是没什么反应的。 毕竟被亲侄子嫌弃字丑,还能跟小孩子一般见识? 但现在看来,这厮绝对是听进去了,并且还偷偷练字了。 读书练字这是好事,必须得夸,情绪价值必须得提供得满满的! 所以沈霁川收到了新婚妻子的信,第一句就是夸他。 夸他的字好看,笔锋凌厉,从字就能看出他是一个什么样的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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