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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章(3) (第1/2页)
基本上,台北的天空很冷,有时候,还冷得很吓人。 当我骑着车,载着不算认识的女生,前往不算想去的目的地时,天空真的冷得有点吓人。当她坐上我的车的同时,我也在心里拟定好我的作战计画。 一个命名为「无聊唱歌作战计画」的无聊作战计画。事实上,唱歌并不无聊。尤其是有女孩子一起参与的时候,那才叫做「欢唱」。更何况,我身后坐着一个美女,一个美的冒「脏话」的美女。一般的状况下,那是令人满心喜悦的事。但是,那得要看看我的心情。 因为最近大环境的不景气,连带的我的荷包也变得不争气。尤其是有一个只肯买十块钱的饮料就把你拗来唱歌的朋友,让我怎样也开心不起来。 「哈囉,你可不可以说点话啊。有点无聊欸。」 「如果你想要安全地到达目的地的话,还是不要跟我聊天。我得专心的骑车。」 我回头用眼角的馀光偷看一眼,她眼中流露出一点令我感到熟悉的眼神。 流浪狗的眼神。 「可是这样很闷耶。那你骑慢一点,不就可以边聊边骑了吗。」 「可是这样会跟不上他们喔。我连阿朋的车尾灯都看不到了咧。」 「哇!真的欸。」 「要不是因为我的银色闪电最近有点问题,应该还追得上啦。」 「银色闪电?好俗的名字喔。」 「会吗?只是阿朋都叫它银色闪到腰啦。」 「哈哈,你们真的很有趣欸。」 她笑得很开心,很开心很开心。 就这样,我们一边聊着无聊毙了的对话,一边朝钱柜前进。花了四十八分鐘三十七秒才到达目的地,还没进到包厢里去时,已经听到阿朋的声音了。 「如果一天有,见面再和我,时间会不会一点倒退。也许忽略都我们,伤害互相感觉的之外……」 不要怀疑,这一首歌真的是梁静茹的「如果有一天」。只是阿朋用他那没几个人懂的「朋式倒叙法」来唱歌。基本上,阿朋唱歌很好听,如果他肯好好唱的话。 他声音很美,音色很棒,连唱女孩子的歌对他来说,都是轻而易举的。但是,如果他用这种方法来唱歌的话,贝多芬可能会从坟墓跳起来吐他口水。 终于,他用倒叙法把整首歌给唱完了。当大家忙着为他鼓掌叫好的时候,我正忙着思考怎样才能把我桌上的奶茶倒在他头上,而且要假装是不小心的。 「喂!浩子,下首歌换你来唱吧。」 当他开口说话的瞬间,我用眼睛的馀光瞄了一下接下来的歌。当我瞄到那首歌的瞬间,我心里响起了一连串的脏话。 「忘记你我做不到」。没错,张学友的忘记你我做不到。 基本上,在失恋的时候,在ktv唱情歌是一件傻事。尤其是悲哀的情歌,然而,我认为做傻事的时候,一定要一个人。现在包厢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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